鞭炮烟花扔下水道为什么会爆炸?是什么科学原理
下水道长时间不打开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易燃易爆气体,比如会产生一氧化碳,还有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等,这些气体到了一定的浓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并且威力很大会伤及到人生命,所以说如果在下水道施工一定要打开通风,另外要对下水道进行检测后才能进行相关作业,确保安全。
城市下水道,每天有许多污水流过,不免有污泥残渣沉淀物。沉淀的有机质在细菌的作用下分解,产生甲烷二氧化碳和氮气,俗称沼气。由于下水道是密闭空间,甲烷气体的浓度逐渐增大,遇火星或熊孩子扔鞭炮烟花进去就会爆炸。
甲烷气是可燃气体,遇明火会爆燃,如果甲烷浓度大到一定程度一颗火星就会引发剧烈爆炸。城市的下水道全密封着,好处是行人闻不到下水道里的气味,但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前些年重庆下罗家湾(原市中区大溪沟附近)下水道沼气爆燃,据说近公里下水道全被掀开,连旁边的房屋也遭了殃。
那次爆炸事故有点阵仗,电视播报纸报道,街道还尽力疏散受损房屋的居民。下罗家湾的爆炸事故原因,就是下水道的沼气过多过浓造成的,因为那一片是老居民区、沉淀几十年上百年的污泥没处理,就酿成自燃爆炸事故。所以逢年过节,孩子们玩烟花爆竹,家长们要告诉他们别到下水道边玩。
尤其是不能把烟花爆竹,塞到窨井盖孔洞里,那样很危险!下水道的沼气会爆燃,引发剧烈爆炸,会伤害到孩子和附近住的居民。我们城市的干净整洁,离不开下水道,和环卫工人的辛劳。但封闭式的下水道,会积累污泥和沼气,就有了安全的弊端。需要每个市民有安全意识,并告诉给孩子们,莫到下水道边玩火玩烟花爆竹。第一张图片就是下罗家湾的爆炸后景象。
残阳余晖3
沼气,顾名思义就是沼泽湿地里的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可做燃料。下水道里积累的杂物与空气隔离经潮湿高温发酵,产生大量的沼气,遇到明火就会爆炸,所以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在下水道附近点火放炮。
下水道里面充满了沼气。沼气是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的发酵作用生成的一种可燃性混合气体,当达到一定浓度遇到点燃的鞭炮就会爆炸,所以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应该远离下水道井盖或高压线人群密集的场所等,注意个人及他人人生安全。
2000年重庆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
重庆市“百亿工程”五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举行开工典礼,轻轨较新线工程、大件运输专用公路工程、主城区排水系统工程、主城区天然气改扩建工程、二郎立交桥工程等五大项目破土动工。
为完善基础设施,重庆市启动了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00亿元(简称“百亿工程”)。百亿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重庆的交通体系,改善了重庆的硬件设施、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
2000年重庆发生的重大事件:
2000年6月19日重庆发生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
2000年9月19日,中国头号悍匪张君被擒获。
2000年湘鄂案件相继发生,对重庆案情侦破提供新的线索,重庆警方把破案目标紧紧盯在一个与张君有关系的女人身上。
重庆一男子放礼花,一声巨响后,48发礼花弹齐爆炸,男子眼睛被炸伤,你怎么看
导语:燃放烟花爆竹需当心,切勿喜庆变成悲剧。
来说说笔者曾经办理过一个相似的案件:在2017年过年之际,盐城的一位朋友同样因为燃放烟花爆竹时不谨慎导致眼睛失明,其中经过调查发现该烟花爆竹的生产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已经发生过多起燃放事故,并且笔者的这位朋友并不是第一位受害者,但是最终也是厂家赔偿并且工商部门对其进行罚款最终了事。
致使该厂家一直未能纠正其违规行为,仍然一直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最终发生悲剧,笔者也是先后向当地工商部门书面反应情况要求对该生产厂家进行处罚,同时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直到2017年8月份左右才最终得到判决,判令该生产厂家赔偿笔者朋友各项损失。
结合本案来看,笔者认为:正常来说烟花爆竹的燃放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引燃时间标准,根据新国标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规定,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应保证燃放人员安全离开,且在规定时间内引燃主体。D级:2s~5s;C级:3s~8s;A级、B级:6s~12s。C级、D级产品设计无引燃时间的产品可不计引燃时间,专业燃放类产品采用电点火引燃的不规定引燃时间。
据此一般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的悲剧大多是因为引燃时间不充分造成的,笔者处理的案件中受害人均是因为爆竹的燃放引燃时间过短导致发生悲剧的发生。笔者认为该案中也很有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
二、该案中烟花爆竹制造厂商的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查明制造厂商是否具备许可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其次,如果厂家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应当对周师傅的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故而周师傅可以向厂家和销售方索赔,但是前提是需要查明该厂家的生产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同时查明厂家是否具备合法的制造许可证等问题,据此才能进一步提出合理索赔数额并得到支持。
谢谢邀请,新年好!过年放烟花礼炮是民族的习惯,传承古代习俗的。而不能大意放任,操作适当,安全第一啊。这样事故万一有之,只能说很不幸了,得马上医院治疗,希望早日康复!谢谢大师!祝新春快乐多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伤者有权起诉礼花销售商和生产厂家赔偿。
礼花实际上就是特制的炸药,本质上就有不稳定性和危险性,就算再正规的厂家生产的礼花,也是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很多省市政府禁燃烟花爆竹,并不是因为空气污染,而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火灾等损失太大了,一旦发生意外,喜庆的气氛就被悲剧取代了,而且其噪音更是影响了很多人正常休息,不符合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直接禁燃是利大于弊的。
燃放烟花爆竹这种危险的庆祝方式应当被管制或替代,比如圈定燃放地点,规定燃放时间,或用高科技无公害的电子烟花进行替代,让人们在追求喜庆的气氛时更添一份安全保障
瞬间爆炸 旁边男子左眼恐面临失明
过年图个热闹,很多人都会购买烟花爆竹,其实注意安全,购买正规产品,放放也无可厚非。
但是有谁会想到,烟花也是一个定时炸弹。
周师傅当时在镇上买了一箱48发礼花弹,结果点燃时,一声巨响,烟花变成炸弹。瞬间炸伤了一旁的周师傅。
后周师傅被送去医院,主要是左眼睛受伤严重。
从手术清理的残留物也可以看出来,当前周师傅左眼面临失明的可能性。
首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可以看出。
潼南区龙形镇也就是该男子所在的地区,是可以燃放烟花的区域。
但是贩卖烟花是需要经过严格的登记备案,评估许可的。
通过对其安全条件,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多方评估才可以获取得到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看图片很难想象,这家店确定有资质?)
新年平安!新时代提倡新习俗,放烟花费钱,污染空气且有安全隐患!这事厦门做的很好,前几年我们在厦门过年,三十晚上岛内没有听到一声爆竹声!真羡慕厦门!福州几年以来宣传限地区燃放,但市民素质太落后差厦门十万倍!我三十晚上买了耳塞,效果真好,仿佛身在厦门。
逢年过节,烟花是中国人离不开的庆祝物品之一,首先对周师傅的遭遇深表不幸;我也是喜欢放烟花的,小时候玩鞭炮也炸伤过手指,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国家导向
我们政府针对放烟花爆竹这件事情已经很重视了,在城市必须要在指定的地点才可以放烟花,并且不鼓励这种行为,其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害怕发生像周师傅这样的事故,特别是判断能力和玩性比较大的小孩,更容易受到伤害。
责任问题
明显的烟花爆竹质量问题,谁的责任?一是商家可能并没有资质,偷偷买卖烟花爆竹,储藏了不合格的产品。二是生产厂家生产出了不合格的产品,然后投放到了市场。
不管结果如何,商家和厂家应该都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烟花爆竹燃放小贴士
悲剧已经发生,结果再难更改。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在购买烟花爆竹的时候要在有资质的商家购买,购买口碑比较好的爆竹,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威力比较大的烟花爆竹,要禁止小孩子燃放。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过一个愉快的新年!
文/旅行君
必须打官司报警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退一赔三支持点赞世界曝光对烟花炮竹以重罚款。要问罚款哪国强。世界都说中国强。把中国的烟花炮竹行业全部罚款一遍支持点赞加油支持少一点伤害多一些罚款民富国强从罚款烟花炮竹开始谢谢支持点赞加油
首先对不幸受伤人员表示慰问!从技术上讲4⃣️8发齐呜应该是引线出了问题,应该不是合格产品,应从销售环节倒查批发、生产环节。也不排除燃放人员不按燃放要求,异想天开,独创燃放形式所造成的自我伤害。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遗留的风俗习惯,应该无可非议。但是现在的厂家以盈利为目的,造的越来越大,危险性也随之增加,甚至产出了一些劣质产品,更是害人不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生产环节严加管理,烟花爆竹装药量小了,自然就安全了,污染也降低了,没必要把几千年的传统习惯禁掉!
重庆山火起火不熄灭会有危险吗
肯定很危险。重庆的山火持续燃烧让国人揪心,都抱怨为什么灭不了。其实,山火扑灭是非常困难的,盛夏的山火尤其难扑灭。因为燃烧中产生的高温辐射,会令扑救人员接触不到火点,距离十米开外也呆不了,何谈扑灭?
十年前基层林业参与过一次山火扑救,至今记忆犹新。
那是支援隔壁乡镇灭火。抵达着火山场一看,全是芭茅山,暂时无法扑救。如是指挥部组织扑救人员砍除隔离带,阻碍山火蔓延。无奈芭茅燃烧较快,砍除隔离带速度跟不上,最后功亏一篑,山火还是越过隔离带蔓延了。
这时候天色已晚,扑救行动受到影响。指挥部经过研究决定,本乡镇参与扑救人员留下监视火情,周边乡镇参与人员撤出火场,吃饭睡觉,凌晨三点火场集结发起总攻。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决策。
首先,摸黑砍不了隔离带,扑救没现实意义,芭茅山燃烧没有什么规律,随时会发生爆燃,对扑救人员安全威胁大;
其次,外乡镇人员不熟悉地形地貌,摸黑进山扑救容易走失,遇到危险找不到避险地段,非常危险;
重庆武隆发生爆炸事故!这类事故如何界定责任?又该如何防范
重庆武隆发生爆炸事故!这类事故如何界定责任?又该如何防范?
此次事故,发生在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造成1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但是,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不管怎么说,都逃脱不了责任追究。
要知道,一个办事处的食堂竟然会发生爆炸,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真的是因为燃气爆炸所致,那就更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因为,去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竟然还没有把各地的安全意识炸醒,仍在发生类似事故,重庆武隆的爆炸事故,竟然造成1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再不严厉追责,还怎么能够杜绝安全事故呢、。
‘所以,要想防范安全事故,就必须严厉追责,真正让各方都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而不是嘴上重视,行动上根本就没有引起重视。否则,会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代价的,这样的代价,也是太惨重的。
16人死亡!10人受伤!这次事故,是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发生垮塌,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事故发生后,26人被全部救出,但是其中16人死亡,10人受伤。这次的事故确实太惨痛了!
不知道题主询问的是责任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
这么大的事故,不管什么责任,肯定是需要有人承担的。
下面我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展开讲讲。
任何责任承担的前提,都是查清楚事故原因。目前虽然报道称,事故原因疑似燃气泄露,但燃气为什么会泄露,为什么没有被及时发现,为什么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都是需要调查清楚的。
只有在调查清楚这些原因后,才能追究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与这起事故可能有关系的包括爆炸罪、过失爆炸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
其中,如果这次事故是人为故意造成的话,故意者将构成爆炸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当然,目前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因为过失引发爆炸事故,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如果构成这个犯罪,应当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这次事故中责任人最可能构成的犯罪。这个犯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对这个犯罪,一般只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但是,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次事故造成16人死亡,已经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估计相关责任人构成这个犯罪的话,也应该处7年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有人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让组织作业的话,那么将构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这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而如果这个事故中,有公职人员存在监管等责任,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等相关渎职犯罪。
重庆发生了什么大事件
2020年2月3日,重庆市一起重大生产比较安全事故发生。此前,国家安监总局允许重庆大盛煤浆有限公司大规模生产,但根据国家比较安全监管要求,操作未经尖端技术比较安全检查。2月3日,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了腐蚀和爆炸,导致6名员工丧生,2名受伤。
随后,重庆市立法院发布了重庆市生产比较安全处罚案件的决定,针对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如何看待贵州一乘客无故用安全锤怒砸大巴司机头部
事发贵州六盘水,一辆大巴路上飞。车上乘客三十九,多半昏昏人欲睡。唯有司机精神好,鼓着大眼前方窥,聚精会神开着车,确保平安每一位。
岂料今日碰了鬼,有个男子在车内,悄悄摘下安全锤,慢慢悠悠迈开腿,摸到司机之后背,对准脑壳就锤挥,接连敲了六七下,司机痛得裂了肺。
短暂昏迷一秒后,振着精神意识回,双手方向紧紧握,不能乘客出安危。副驾上前撂倒鬼,几名乘客更懂味,自告奋勇男子捉,心齐力合显神威。
司机靠边车停位,民警接报现场飞。捕了男子所里带,正在审讯这只鬼。不知为啥瞎胡为,目前调查正核对。司机头缝十几针,感叹今日时运背。
此事依我个人看,男子确实是恶鬼,不是陡发神经病,就是报复这社会。要么就是恨司机,什么地方他得罪。唯愿民警仔细查,蛛丝马迹皆知会。然后依法判重刑,关入大牢去反悔。回想当年重庆案,抢夺方向车落水,一十五人天堂归,震惊华厦好伤悲。所以乘客每一位,都要见义就勇为,发现有人乱作祟,众志成城将其呸,该出手时就出手,该蹬腿时就蹬腿,保护别人的同时,保护自己不为鬼。最后司机点个赞,忠于职守心灵美。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先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近日,贵州黔东南的一辆核载39人的大客车在行驶过程中,一男子突然持安全锤袭击驾驶员。驾驶员李师傅称,当时事发突然,自己也不知道男子为何会有如此举动,自己被袭击后,短暂的晕了十几秒,但想到几十名乘客,便镇定下来将车停稳,当时头被锤了三下,缝了十几针。目前,袭击者已经被麻江县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嫌疑人使用车内放置的安全锤多次向司机头部进行锤击,造成司机头部受伤,被缝了十几针,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
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男子手持安全锤故意殴打司机险些造成车辆失控的行为则已经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来看,两项罪名相加,我认为这名这是男子可能甚至需要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而且考虑到其犯罪行为恶劣,危害严重,一般也不适用于缓刑。
又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在贵州发生,年边将近,安全第一要时刻放在心上。这一事件的突然发生,由于司机的沉着应对,保证了车上三十几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个司机的勇敢行为值得称赞。
一、司机的安全意识和沉着冷静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值得表扬。
1月9日上午,一辆载有39人从福州返回贵州六盘水的大巴车,在进入贵州麻江县境内的时候,坐在后排的一名男性乘客突然取下随车放置的安全锤,径直走到驾驶室,对着正以每小时70多公里驾驶大巴车的司机头部狠狠地砸了下去!一下,两下……驾驶员头部鲜血直流。
对这突发情况,司机没有慌乱,而是忍住疼痛,死死的紧握着方向盘,并采取措施使车辆停稳在路边。因为车上有39名乘客,如果司机一慌乱,或与犯罪嫌疑人撕扯,贵州的山路又崎岖,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车祸发生。停稳后,让副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联手制服了犯罪嫌疑人,避免了一场巨大的灾祸发生。挫败了这起犯罪行为,保住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这位司机的安全意识和沉着冷静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值得表扬。应该受到单位和社会的褒奖。
二、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和危害公共安全两个罪名,而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个犯罪嫌疑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实施和涉嫌了犯罪行为。一是故意伤害司机而涉嫌故意伤害罪;二是对司机的危害会造成伤害车上全体人员的危险,所以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项罪名都是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如果公安部门证据证实后,犯罪嫌疑人将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是什么?
笔者猜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可能有:一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报复个人和社会。这个原因是非常可怕的,而且犯罪分子选择的是公共场合,社会危害性更大;二是瘾君子的失控犯罪行为。(这种情况如吸毒类的瘾君子,由于毒瘾发作而无法控制自己,而采取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三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由于病情发作而产生的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1月9日,贵州六盘水一辆载有39名乘客的大巴车内,一男子突然用安全锤猛砸大巴司机头部,导致司机当时头部就血流不止,还好在司机的安全操作下,将大巴车稳稳停在了路边,并和副驾驶员一起将该男子制服,才没有造成更大的危险发生。对于这件事,我有以下五点看法。
一、行凶男子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114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巴车内,并且车上还坐着39名乘客,该男子用安全锤猛击大巴司机的头部,只要司机处置稍微不当,就有可能造成大巴车的侧翻,或者与路上同行车辆发生碰撞,那么这些后果将是非常惨重的。所以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完全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他。
二、该男子有可能会被判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去年的时候,海南有一个女子,因为一块钱和公交司机发生了争执,最后该女子向正在驾驶的公交司机脸部猛扇了一个耳光,最后就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女子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而贵州六盘水这名男子的所作所为要比海南那个女子的方式更为过激,并且手段更为的残忍,所以该男子绝对会被判处四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三、大巴车所属的公司应该给司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大巴司机在头部被重击数次的情况下,并没有产生惊慌失措,不顾个人生命安危,依然选择先将大巴车平稳的停在路边,然后配合副驾驶,将该男子成功制服,断绝了该男子继续行凶的可能性。正是因为司机在紧急情况下非常冷静的操作,才没有让这起事故造成更大的伤害,也让39名乘客没有任何人受伤。事后司机去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发现司机头部被砸了三个洞,然后缝了13针。所以大巴车的所属公司应该对这名司机进行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大巴司机在紧急情况下的操作,也值得更多的司机去学习。
四、对于随意打骂正在行驶中的司机,应该从严从重的处罚
每年都会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有人对正在行驶中的司机进行打骂,为此都付出过惨痛的代价,也有人被判刑,但是依然还是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所以我认为应该对于那些不顾别人生命安危,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对行驶中的司机进行打骂的这些人,必须进行重判,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距离上一次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刚过去几个月,没想到又出现了大巴司机被乘客用安全锤砸头事件,且事发时车辆行驶速度为74km/h,车上共有39名乘客,要不是司机紧紧抓住方向盘,将车辆安稳的停靠在了路边,保守估计将有40个家庭受到巨大的重创。
众所周知,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说的就是贵州,贵州以前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山地太多,导致交通不便利,后来政府大力遇水搭桥,遇山穿洞,才让贵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速发展起来。
我就是贵州的,每年回去都会乘坐大巴车,对贵州的许多条公路都有着切身体会,毫不夸张的,借用我以前的一个班主任老师说的话,那个班主任老家是河南的,他说随便找一个贵州的大巴司机,都能去他们那边当教练,还是那种不一般的教练。
他说,贵州的大巴司机,心理素质是真的强,他一个坐车的,看着旁边是悬崖峡谷,一路都战战兢兢,担惊受怕的,可大巴司机一脸的淡定自然,该转弯的转弯,该下坡的下坡,就跟在平原上开车一样。
从我老师的评价,也侧面反映出了,贵州的很多路段是非常危险的,驾驶员必须得有过硬的驾驶技术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才能保证一路顺风。像上面那个在车行驶过程中,拿安全锤敲击驾驶员的乘客,罔顾同车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要坚决抵制的,必须得接受法理的严惩,同时,我们也为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还拼命将车安稳停靠在路边的司机,点一个大大的赞,希望他能平安无事。
那可是在高速上啊!真的很感谢这名伟大的师傅强忍着疼痛保全一车人的性命,如果当时师傅被砸晕,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去年7月贵州安顺才出来一起公交车司机故意将车开入河中,造成二十多人死亡已经痛心疾首,现在又出了一起人为安全锤故意伤害,如果这一次出事,我想后果估计比安顺拿起事故更加严重。
这毕竟是在高速上,稍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在高速上开车速度很快,方向盘都是安毫米来转动的,方向稍微大一点都可能造成翻车,所以在高速上开车必须小心谨慎,因为一不小心可能就没了。
但是一名无知的乘客,取下车上的安全锤敲打司机三四次,我们知道安全锤是破窗用的铁锤,前部是尖的,用这个东西敲击头部,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所幸被敲打后的司机牢牢握住方向盘保障了全车的安全 ,副驾驶立刻出手制服了这名无知的乘客,这两位的应变能力是职业的本能,更是职业的操守,值得称赞。
这名袭击者你不是在伤害一个人,你已经威胁到了全车几十条人命的安全,如果车辆失控,甚至还会连累其他车辆的安全造成重大事故。
司机把车稳稳的停好后,拿起一个垫子擦了一下头部,全是血迹,还好及时就医没有生命危险。
发生这样的事又让我想起了杭州“最美司机吴斌”,腹部被飞来的铁块击中,靠着坚强的意志把车停靠在路边,凭着最后一口气打开车门让乘客疏散到安全距离,随后便离开了,真是英雄。
但吴斌这次是意外,这次可是人为,现在还不知道这名袭击者为什么会有这样极端的行为,但不管是生无可恋还是精神失常,反正肯定要为此事负责,逃不过应有的判决。
期待后续……。
四川安岳男子杀妻案,杭州许某某杀妻案,女性如何选择自己婚姻
离得最近的人,为何伤得最深?
杭州碎尸案刚刚尘埃落定,四川安岳又发生一起杀妻案,两个案子作案手段,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就是乘妻子熟睡之际,将妻子杀害。如今围绕着两个作案手法雷同的案子,在围绕着婚姻问题展开讨论,讨论最多的如何看待自己婚姻问题。
一、两个案子的婚姻裂痕出在哪里?
杭州碎尸案,许某某和来女士之间是二婚,之前因为是二人是初恋,相比一般的二婚,又略有不同。二人分别离婚又结婚,对感情的认识,二婚显然与一婚是有区别的,经历过一段感情,必然会有对比,至少在婚姻的幸福指数上,与原来的婚姻有可比性。这起案子,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起因是家庭纠纷,从婚姻的角度上讲,应该是感情破裂。
四川安岳杀妻案,屈某某与方小红之间,是异地婚姻。不到20岁的方小红经他人介绍,从云南曲靖远嫁到四川安岳,两人没有感情基础,一定程度上,方小红出嫁时,年龄还小,对于婚姻的观念认识不足,结婚后,屈某某常年在外面开塔吊,方小红在昆明工作,二人两地分居,产生了矛盾。
从婚姻角度分析,两起案子的共同之处,结婚10年左右,都生有孩子,都是感情破裂,家庭矛盾是制造家庭凶杀的根本原因。
二、两起案子的凶手都有共同的特点
这两个案件里的罪犯都是受害者的丈夫,似乎这两人都是早有预谋,犯罪后还十分淡定的报案,这样的人,比那些冲动之下杀妻的人要恐怖多了,而且还有隐蔽性、欺骗性。
在许某某的老家,老乡们都觉得许某某老实、懂礼貌、待人热情。在亲戚朋友面前,最初大家对许某某的评价,也都觉得他为人“老实人”。屈某某的在外人眼中,同样表现得老实、客气,人缘也不错。
两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接近,杭州7月5日失踪,四川7月19日失踪;作案的手法相似,趁妻子熟睡期间杀害;丈夫的表现相似,杀人之后报警,自导自演自己为受害者;作案的手段极其残忍,杀人碎尸、抛尸。
四川安岳被害人方某的母亲远在云南,得知方某不见,她就特别担心。因为之前女儿透露过婆媳之间的矛盾,害怕女儿寻短见。
杭州许某案件中,警方公布也是由于家庭矛盾。来某名下有两套房产,百万的存款,许某想把一部分资产给前妻的儿子。从许某前妻的一些说法中看出,许某有很强的暴力倾向。
家家都会有矛盾
很多女性说晚上睡觉都睡不好了,这是比较极端的案件,从这两起案件来看,选择配偶非常重要。
婚姻生活是琐碎的,嫁人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是两个家庭的结合,除了面对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还要面对比较复杂的人际关系,比如婆媳关系,丈母娘和女婿关系,家庭矛盾肯定会出现,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选人看人品
因此选择婚姻的时候,人品是最重要的,甚至比相貌和金钱都重要。人品好的男人会体谅妻子的不容易,能够妥善的解决家庭问题和争端,给妻子撑起一把保护伞,虽然家里还是会有小吵小闹,只要不影响正常的感情。
性格扭曲、有不良嗜好的男人要慎重选择,这样的男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容易形成过激反应,而且不容易受控。不良嗜好的男人,陷进泥潭很难自拔,作为他的妻子肯定要承担很多不合理的损失。
不得已时候,好合好散
我是勇哥,我来回答!
中国媳妇亟待提高自己的情商!
两周内,杭州、成都,熟睡中的妻子先后被老公杀害。夫妻吵架后还能睡得着吗?
7月19日凌晨,屈某趁妻子方某某(女,27岁,曲靖市人)熟睡时,将其杀害。
7月20日,屈姓男子(居住在安岳县岳阳镇某小区)报警,称其妻子于7月19日失踪。
7月25日,屈某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控制。
7月5日凌晨,许某某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
7月6日20时07分,许某某报警,称其妻子于7月5日凌晨失踪。
7月23日1时,许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控制。
夫妻吵架是难免的,俗话说,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没有隔夜仇。夫妻吵架后被另一半谋杀,是超小概率的事情,无需杞人忧天。但吵架后,待情绪平复后再睡有益于身体健康。所以吵架后晚睡还是有必要的!
综上,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人品都要重于颜值、财富、权利。三者兼而有之固然好,但要于中选择,人品永远是第一位的!
最近的几个夫妻之前的刑事案件接连发生,让我不得不问一下,夫妻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样的原因竟然能让对方痛下杀手,而且手段都非常残忍,事后还都装作没事人一样,该报警报警,表现出一脸无辜的样子迷惑警方,当然最终都被警方拨开虚伪的面具。
杭州来女士自7月5日凌晨失踪后,其二婚丈夫许某在过36小时之后到派出所报警,声称自己的妻子失踪,于是杭州警方对来女士失踪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但是经多方调查,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可用线索,直至7月22日警方在对来女士家附近的化粪池进行抽取的时候,发现了疑似人体组织,后经DNA检测确实属于来女士,至此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结合之前调查获取的证据,最终确定来女士二婚丈夫许某为犯罪嫌疑人,7月23日对其进行刑事传唤,许某承认因为家庭矛盾在7月5日凌晨杀死来女士,并分尸扔进化粪池中,至此彻底解开来女士失踪之谜。
无独有偶,7月20日,四川岳安警方接到群众的报警,声称自己的妻子于7月19日失踪了,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但是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切线索都指向了报警的丈夫屈某,最终警方于7月25日将屈某控制,据屈某交代,也是因为家庭矛盾问题,屈某于7月19日凌晨将熟睡中的妻子杀死,这位屈某没有杭州的许某厉害,警方只用了五天时间就将案件给破了。
两起杀妻案件中,丈夫都是趁着妻子在熟睡之中作案,而且在作案之后都选择的是主动报警来迷惑警方,只不过伪装的手法有优劣之分罢了。如丈夫如此凶残地对待自己的妻子,这两起案件让很多人对夫妻之间感到了一丝丝的恐惧,而对于那些未婚的女性来说,更加让自己迷惑,究竟自己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丈夫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
实际上,对待爱情和婚姻真的没有必要这样的紧张,类似的案件每年在全球不同程度的发生,但我们不能因为发生这样的事情,就对婚姻感情生活产生恐惧,如果这样,那世界上所有的家庭都岌岌可危了,还处于害怕恐惧当中了。
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呢?实际上真的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因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始终处于变化当中的,一开始刚结婚的时候,如胶似漆,随着两个人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这是所有的家庭都要面对的事情,没有任何一个家庭一点矛盾都没有的。要说防备,只能从以下几点来进行:
【1】找自己的另一半时,多注重人品、脾气秉性,而非花里胡哨的一些外在的东西。从类似刑事案件中可以看出,凡是家庭暴力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性格上大多数存在一种暴力因素,这些东西即便隐藏,但在日常生活中会不自觉地显露出来。所以,在为自己找终生伴侣的时候,务必要务实一些,多了解这个人的脾气秉性,是否善良,为人处世,少一些甜言蜜语、山盟海誓,有多少钱几个房子,这样做起码可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几率。
【2】婚后生活中,互相支持对方,坚持有问题不过夜。实际上这类刑事案发生的多数都是因为夫妻双方日常生活中矛盾问题的长期积累,矛盾问题一个一个积攒,最终达到爆发也就是犯罪的发生。如何避免这样的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互相支持理解对方,多照顾对方的情绪,尤其在对待老人、孩子、钱财等方面,务必要双方达成共识后再去决定如何做,避免单方不顾对方反对而做出任何决定,逐步激化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旦发生分歧,双方坐下来共同商讨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避免矛盾过夜积累。
这几天,两起杀妻案,听听都毛骨悚然,手段之残忍,让人瞠目结舌。
但是,回过头来想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婚姻有矛盾是正常的,都应该做下来,好好沟通,沟通心灵,才能跨越分歧,,实在解决不了,就好聚好散,没必要做这么残忍的事。
在婚姻里,女性始终是弱者,就要学会保护自己,有多少女人受家暴都一忍再忍,这样自己受摧残,也纵容了那些男人,所以女人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所以,女人在找伴侣时一定要睁大眼睛,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德行,品德是第一位的,品德好的男人,即使发生分歧矛盾,也不像这两起杀妻案,把命搭进去。
我认为,女人,选择婚姻,一看德行,选择有德之人,二不要勉强自己,尊重自己的意愿,三婚姻不行了,不要强行维持,好聚好散。
呼吁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不做女强人,也一定做一个强女人,生活的强女人,个人看法,共参考。
四川安岳男子杀妻这个事情,真的让人太震惊了,据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简直就是杭州杀妻案的翻版,这让大家对夫妻感情问题,有更加重视、恐惧了。
上面是警方对案件的披露
案件的具体过程,这里就不赘述了,就来谈谈题主说到的,女性如何选择自己的婚姻。
1.古人早就说了,两个人的婚姻要“门当户对”,门当户对放在今天,并不是将的阶层和金钱,是学识、三观等,要对等,不然的话很容易出问题,因为夫妻在一起,就像是上下嘴唇,是分不开的,不像耍朋友,觉得不好可以分手。
2.女性在选择婚姻的时候,要多请家里的老人参谋,当然,这里的老人仅指至亲,比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戚的议论就算了,不能当真。
这一点其实是很重要的,但是现在很多年轻女性,总是以追求爱情为由,对老人提出的建议置若忙问,甚至做一些与老人意见相反的选择。
俗话说的话,旁观者清,更何况是无私爱着自己的至亲呢,一定会彻底为自己考虑的。
3.不远嫁。女孩子选择婚姻,千万不要嫁的太远,爱情其实是有保鲜期的,这个保鲜期,其实也就是新鲜感一过,再好的感情也抵不过岁月,所以,在本乡本土,是最保险的。
最后,想说一句的是,像安岳杭州这种例子,毕竟是罕见的少数,大多数老公,其实都像我们重庆的耙耳朵一样,多老婆爱都爱不过来,怎么可能做那么丧尽天良的事情。
震惊!愤怒!翻版杭州许某某案再现!四川安岳一男子以同样的作案手段,趁妻子熟睡后将其杀害抛尸,随后以“假借口”报案!择偶需谨慎!
根据四川安岳警方7月27日凌晨通报:资阳市安岳县一嫌疑人屈某某趁妻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随后又以妻子失踪为由,前去报警。没过多久后,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最终发现屈某某本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经审查和盘问,屈某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屈某某妻子】
屈某某和许某某的作案手段是何其相似!7月19日,屈某某报警称其妻子在7月19日失踪了。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监控调查发现,屈某某的妻子自从18日晚回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然而在19日的上午,屈某某却“诡异”地拖着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乘坐电梯下楼,随后消失在监控里。后来事实证明,这行李箱里面装的正是屈某某妻子的尸体!
【7月18日监控画像】
两次“杀妻案”让人内心感到非常的惶恐和震撼!都是趁妻子熟睡之后,将其杀害,接着抛尸,最后报案,手段雷同,何其相似!屈某某是“四口之家”,有一儿一女,究竟是什么冤仇大恨,让他如此狠心对自己的妻子也痛下杀手?本是儿女双全的家庭,瞬间就进入了地狱,这给两个孩子造成的心理阴影是有多大?父母过错最终让孩子来承受痛苦,这说的过去吗?
【屈某某一家四口】
【许某某一家三口】
两男子以同样手段“杀妻”,女性的身边安全实在是令人担忧。在择偶时,希望彼此都要三思而后行。对于择偶观,个人认为首先应“三观”要正确; 其次个人没有性格缺陷,阳光,担当,负责,这样的男性才值得女性托付一生。对于屈某某和许某某杀妻案,有的网友调侃道:“以后睡觉时,必须要锁住他的双手”; 还有网友声称:“感谢老公的不杀之恩”。对于此,大家是怎么看的了?
图片来自网络
女性选择自己婚姻要做到“擦亮眼”“不远嫁”“门当户对”这三条了!
首先,擦亮眼!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婚前一定要对彼此性格、家庭背景等要做好全面的观察了解,以免婚后后悔。都说女人结婚相当于第二次投胎,我认为此话不假,但有一点不同!这次“投胎”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所谓自己选择的路又怎么会后悔呢?即使跪着也要走完啊。
其次,不远嫁!嫁那么远无异于把自己置于落单之地,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如两口子吵架,自己赌气出门竟然发现自己无处可去!更没有后援支持,所有的苦水都自己往肚子里咽。
最后,门当户对!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说法儿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何为门当户对呢?家庭背景相似,两人各方面相差不大等!这样两个人相处起来就会容易许多,也会为以后生活减少许多潜在麻烦。
两个人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融合!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
我是@教师那点儿事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其实“安岳杀妻案”和“杭州杀妻案”与女性选择婚姻还是有必要联系,选择婚姻应该看清对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性格怎么样,人生价值观等等
材料1:7月23日,杭州警方通告,来女士被遇害,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被刑事拘留,根据官方微博,杭州市政府的消息,根据许某某交代:其自身性格存在缺陷,多次向妻子来惠利借钱炒股被拒和回迁房装修意见存在分歧等原因,隧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惠利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并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材料2:2020年7月20日,四川安岳警方接到一屈姓男子报警,称妻子于7月19日失踪,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报案人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5日,警方将屈某控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屈某如实供述了“2020年7月19日凌晨,趁妻子方某熟睡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也被安岳警方行政拘留。引发这一切的原因竞是疑因不满妻子喝酒晚归,加之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曾闹过离婚。
根据以上材料可,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屈某某都是两个“狠人”,夫妻之间出现矛盾不去及时解决,怀恨在心,没有一颗包容的心,第二自私自利,为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做事情不想后果,残忍将自己的妻子杀害。第三,视财如命,为了自己的某种利益金钱关系不择手段。
所以女性在选择婚姻时,应该在婚前多对自己另一半进行了解,看清楚对方的性格,是否有一颗包容自己的心,是否谦让自己,应该互相关心、理解。还有对方是否具有正能量,与自己是否有一定的人生价值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