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肝癌患者帮人代购救命药被刑拘」
任何人都不想和癌症沾上任何关系,因为只要患了癌,基本上就相当于判了死缓,那种绝望,相信只有病人本人才会感觉到,可有时命运偏偏对有些人不公平,总是和癌症不期而遇,除了接受,还有勇敢面对。
好在医学科技的发展,让本来没有多大希望的癌症患者抓住了救命稻草,可本题的那根救命稻草已经不是陆勇事件中的格列卫,而是PD-1。同时,与陆勇事件不同,本事件也涉及到了金钱这种最最考验人性的东西。
PD-1,英文名 Programmed Death 1,程序性死亡受体1,是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蛋白。
何为免疫抑制?也就是说,这种蛋白质会抑制人体的免疫功能,免疫功能类似于大家说的抵抗力吧。
也许有人会认为,免疫功能被抑制肯定是不好的,其实,人体的免疫功能需要一个平衡,免疫功能下降,人体容易生病,比如说各种感染、肿瘤等,但免疫功能太强,人体也会生病,比如说自身免疫性疾病。人体每天都有很多各种类型的细胞正常死亡的,也就是程序性细胞死亡(programmed cell death,PCD),免疫细胞也不例外。
肿瘤发生时,人体的免疫细胞会主动杀死这些肿瘤细胞,让人体免受癌症之苦。但肿瘤微环境会诱导周围的免疫细胞高表达PD-1分子,同时肿瘤细胞会高表达PD-1的配体PD-L1和PD-L2,两者结合后导致免疫细胞功能被抑制,无法杀伤肿瘤细胞,肿瘤越来越大。
我们的抗癌药PD-1抑制剂,能阻断这一过程,恢复免疫细胞的正常杀伤肿瘤功能。
由此可见,PD-1抑制剂仅仅是为了让人体自身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因此,属于肿瘤的免疫治疗范畴,同时,PD-1抑制剂可以对非常多的肿瘤起到免疫调节作用。
这是很多人想不通的地方。首先,我相信抗癌药PD1对肝癌的治疗肯定有用的,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代购的PD1肯定不是假药。另一方面,从法律上来讲,不管国内有没有这种药,代购药都是属于假药的范畴。因此,严格的讲,可以将其看作假药,也可以将其看作真药,不同角度罢了,有点“真做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感觉。
说实话,加价5%会多么?估计也就够邮费,相信不是为了赚钱吧,如果单纯为了赚钱,再多加价都有人会买这样的救命药。但不管怎样,只要是加价,就变成了商业行为,同时偏偏就因为这个5%,将本事件的肝癌患者翟一平与另外那个事件的陆勇区别开来了。
这么神奇的救命药,为什么总是人家外国人能研究的出来?
据媒体报道,现年46岁的翟一平,2014年罹患肝癌,从2016年开始帮QQ群里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两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上月底,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
自从翟一平罹患肝癌后,就开始钻研相关的医学知识,常常在聚集了各地肝癌患者的QQ群里与病友交流,在这个过程中,翟一平留意到国外两个前沿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和E7080仑伐替尼。2017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和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公布E7080联合PD-1抗体的临床数据,疾病控制率逼近100%。自己治疗见效后,他经常把这两种药介绍给其他病人。由于PD-1需要全程冷链配送,患者自行购买无法保证温度,但翟一平销售的抗癌药,有冷链配送、有专门的德国渠道,价格只在德国原售价基础上加5%。但就是这5%的利润,使翟一平面临牢狱之灾。
为什么翟一平涉嫌违法?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这意味着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真药也将被追究刑责。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即使你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购买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因违反行政管理规范未经批准进口,即可直接认定为“假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生产、销售假药的,最低处罚标准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造成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还会增加。
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首先,要在法律层面上下功夫,将国外代购的真药定性为“假药”并入刑值得商榷。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进口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因违反行政管理规范未经批准进口,即直接认定为“假药”,这种管理方式着实过于简单。导致的后果是,销售了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假药罪,要比生产销售过期疫苗只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重得多,明显不符合罪刑均衡的刑法原则。
其次,希望国家能够加快药品的审批,去掉一些繁琐的手续。经临床研究证实无种族差异的,能够尽早的审批上市。让我国的患者能够早日用上最新的救命药。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大力的扶持我国的制药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期待我国能够自主研发抗癌新药,惠及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癌症患者。
谢邀~
即使卖药者本人是肝癌患者,卖的药是给病友。药是没有经过国家药监局审批销售的,而且存在营利行为。他的行为是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这是常识。
关于这件事情,小超人有一点点自己的看法。
最近《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影响非常广泛,陈勇孤胆英雄的形象深入人心,癌症患者用药难的处境也得到空前的公众关注。世界有好药,国内用不上,真是一个忧伤的故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的空前发达,信息传达异常快速。临床上经常能碰到,对自己的疾病非常清楚的患者,甚至有的患者会查询专业期刊文章和最新进展,另临床医生都汗颜。但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共性更有个性,治疗必须个体化,用药也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盲目用药对患者绝不是好事。世间没有万能药,唯有新病、难病层出不穷。
我们可以希望药监局能够加快药物审核的速度更快,让广大患者受益。但是审核这个过程是不能忽略的,对药物的安全性需要特别谨慎。而且存在种族的差异,国外治疗有效的药,未必到了国内就十分安全和有效,这些都是需要评估和考量的。
个别人通过走私药品赚钱(程勇没赚钱),不管本身是不是患者,这种行为绝不可以被允许和推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法律是准绳。
从网上获得的资料来看,肝癌患者翟一平的罪名是涉嫌销售假药。
(1)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他从国外代购的药物,并没有获得国内的销售批准,也就是没有批准文号,不管其有没有治疗效果,法律上都算假药。有证的,再假的药也是真药,比如最近出事的疫苗。
(2)他在原售价上加价了5%,这就是一种销售行为。不管他是否为代购付出了成本,是否真正有获利,销售假药这条罪名应该是逃脱不了的。
相比之下,“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一没有加价,二没有直接收取药款,所以最终罪名没有坐实,检察院撤诉。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条款生搬硬套就失去了其意义。
让我们看看网上流传的2个小故事:
(1) 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进行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其偷面包的目的是喂养饿了几天的小孙子。老太太认罪,法官裁定10美元的罚款,然后起身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并要求现场每个人放进50美分,他说:“这是为我们城市的冷漠所支付的罚金。”
(2)一位美国女子因为违规停车,在短时间内被开了5张罚单,在法庭上,她需要缴纳400美元的罚款。
然而女子失声痛哭,这不仅对她来说是一笔巨款,而且她还经历着一系列不幸的遭遇。儿子被杀,被停社保、失去住所……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立马想到的是《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也是4年前陆勇案件的翻版。
肝癌患者翟一平从国外代购国内没有的抗癌药PD1回国,在原售价基础上加5%卖给了病友。姑且不论其加价是否合理,单就这一行为就构成了销售假药罪。
“药物”不仅是医学名词,首先是一个法律术语。
那么什么是假药呢?我们看《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和第五条是怎样定义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所以,很明显,从“法理”上来讲,翟一平确实构成了销售假药罪。大多数老百姓之所以一边倒地支持翟一平,是完全站在“情理”的角度想问题。但抛开“情理”,只谈“法理”,他确实违法,而他的违法和陆勇案还不一样,陆勇的代购行为未收任何代购费,而翟一平收取了5%的代购费,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在案件上的判决,不过这些就交给法院和检察院去处理吧。
还是那句话,于情可敬,于法该拘!
如何看待百度市值跌破400亿美元?你觉得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截至2019年5月24日,百度市值已经跌至400.66亿美元。就在2018年的这个时候,百度的市值还有900亿美元,一年间腰斩之后再降一截,跌去500亿美元市值,令人唏嘘。
2019年5月17日,百度发布了未经审计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其净亏损3.27亿元,这是百度自2005年上市以来首次出现亏损,股价下跌也算是顺理成章。
美国股市对于财务造假惩罚非常严重,不仅会有高额罚款,相关人员还会入刑,因此上市公司往往比较诚实,股价也能更好的反应公司价值。既然盈利状况不佳,那么股价自然就会下跌,投资者也会选择以脚投票。
科技公司如果没有持续创新,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利润就会下降,公司市值就会缩水,就如逆水行舟一样,逐渐被时代抛弃。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谷歌不在,百度兴旺。作为最核心的搜索引擎业务,百度搜索十年如一日,看起来毫无进步,广告意味浓厚,搜到的信息与想要的信息往往有很大出入。
百度已经被长期看衰
股票市值反应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与长期发展空间。百度股价自从18年5月到今,跌幅超过60%。目前企业市盈率只有13.79。这在互联网公司中,算是很低的水平了。与之相比,阿里的市盈率为30.78,算是正常水平。
与阿里相比,营收为阿里的四分之一,股价却只有阿里的十分之一。反应了市场,对两家公司截然不同的态度。虽然市场对百度不看好,但以我个人对百度的判断,走马换将,公司不再乱折腾后,下季度会环比激增。百度互联网广告,长期看还有少量增长空间。所以,百度处于阶段价值低点,可以买入。哦,忘了,我是个科技领域作者,不是股市领域的,那只算个人看法吧。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纯手工输入,求关注。
百度市值跌破400亿,主要原因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影响和内部因素影响。主要是内部因素死决定作用。百度,市值下跌,源于收入和利润大减,得不到投资者认可。根本原因是公司创新进入瓶颈,在竞争中被对手瓜分了大部分市场和利润。
第一大点就是过分依赖在成长初期建立的以营销广告作为主营收入的商业模式也是竞价排名,目前已经不合适。国内目前的主要的消费人群,已经从广告导入变成了自我意识导入,大家都需要内容的真实可靠深度,而不是纯属的广告。再加上之前百度医疗上面的一些各种各样的负面新闻。说直白了,就是百度搜索搜索的质量直线下降!!第二,错过了移动端的发力,腾讯阿里制服跳动,这些公司的移动端见面友好,大家一一接受甚至非常依赖,目前来看几个主要流量的一个路口,比如说,抖音也好,头条也好,阿里也好,微信也好,都是移动端牢牢的把控的流量,反而电脑端的流量急剧下降,但是百度的移动端的路口,一直是北仑所诟病,尽管今年春节加大力度投放,厄市场支持,但是效果甚微!!第三,重要的借口,重要的工具,重要的通道,没有把控住,比如说微信和微信有打通的支付通道,比如说阿里打通的支付宝通道,这些通道就能够潜移默化的将很多应用场景很多网络导入流量能够把控住,百度在这方面的效果很差!!第四就是百度目前,据说大体经理投入在人工智能AI科技或许这是属于黎明前的黑暗,所以很多现像级别的产品,现象级别的成果没有体现出来。
如何看待那些医疗骗保的事件?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问题出在了14年以后城市三级医院禁止扩张,包括病床数量控制在500張以内,但到现在为止各地三级医院还在扩张,他们盖高楼,他们要扩张病床数量,都需要钱,没钱怎么办?收病人住院,过度医疗,收医保的钱,收病人的钱,这个得不到控制医保基金还是要涨,一年几万亿都不够他们扩张速度的!
医疗骗保是在挖社会保障体系的墙角,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的水平及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个人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关监管制度的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不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是太轻了,“假一都要罚十”,罚款十倍都不为过,涉及犯罪的,刑罚也需从严从重。骗保的社会危害应该是要远大于其它的“诈骗犯罪”行为,因为它造成的是社会公共危害。医保基金被骗保者骗去一分,百姓的治病救命钱就少了一分。这还只是明面上的损失,实际上如果因骗保造成医保水平大幅降低,甚至直接威胁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那么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医疗社会保障水平会影响到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打个简单的比方。在劳动者没有任何保障,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份工作的工资仅仅是一顿饱饭,那么劳动者也不得不接受这份工作。如果劳动者的吃饭问题能够得到保障,那么让他做同样的工作,所需要的工资就会高多了。
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是为了满足吃饭、医疗、住房等各种生活需求。同样的道理,劳动者的各种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满足程度能够得到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就能随之提高。
有哪些看完会心有余悸的影视作品
2012这部影片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心有余悸和警示,虽然至今为止,2012年已经过去了,但影片中的全球变暖,南北极融合,确确实实的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影片中的灾难可能是爆发的很突然,才让我们感觉震撼,但我们现在的生活中,确实缓慢的朝着影片中的方向发展,可能这个2012也只是被延缓了十年也犹未可知,可能现实版的2022、2032,就真的让人类面临到这样的绝境当中,所以希望让我们能为了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家园,维护好生态平衡才是长久之道
头条的朋友你好~我专门录制了一个视频解答你的疑惑。我推荐了一些经典的恐怖片,同时也推荐你找各个不同时期的恐怖片观看,你会发现每个年代都有鲜明的特色。片单推荐如下:
惊魂记 1960
德州电锯杀人狂 1974
闪灵 1980
猛鬼街 1984
x圣治 1997
灵动鬼影实录3 2011
遗传厄运 2018
驱魔人 1973
因为时长原因,完整版视频放不上来,可以点开我主页的同名视频看有更详细的介绍!地址如下:https://m.ixigua.com/group/6838616552997126659/?app=video_article×tamp=1592287277&utm_source=copy_link&utm_medium=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
#1 《闪灵》
“有些酒越喝越冷,有些片子越看越怕。”
我觉得这恐怕是我看过最干净的恐怖片,没有太多的感官刺激,没有鬼哭慘笑,也没有血肉横飞,而且慢慢地把恐怖植根于你的心里,随着男主一步步被它侵蚀。
我是一个人在大冬天的晚上窝在被子里看的,然后不敢上厕所了……
那段时间经常会出现这两个小女孩的画面,站着对我说:come here, play with us, forever...
#2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小时候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觉得像在看恐怖片,长大后,才发现,原来真的是恐怖片!
#3 《双瞳》
《盲山》是2007年发行的一部现实题材电影,因为真实所以才心有余悸,才让人愤愤不平,女大学生初入社会的无助,单纯,盲目地相信陌生人导致被欺骗,贩卖到穷困山区当媳妇成了生育的工具。村民们的自私和冷漠,当地官员和警察的渎职行为使她在那里孤立无援。
结局有两个版本: 1 在警察的帮助下,她终于逃出了这个山村。但是她的孩子却不得不留在那里。 2 结局1是和谐的,真正的结局是警察让他们再在这里忍耐一下,于是警察走了,留下了他们父女。黄德贵知道白父就是想带走自己的“妻子”,于是想把她带走藏起来。在黄德贵和白父的争执下,雪梅为救父亲,把菜刀砸向自己痛恨的黄德贵……
你好我是饼饼影视,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想到心有余悸....第一反应就是《死神来了》这部电影。
世纪之交,美国华裔导演抓住东西方处理悬念的优势,将希区柯克悬念与东方人日常生活中的疑惑结合起来,成为最成功的恐怖类型电影。当然,当剧中的人认真讨论“死亡模式”进入刻板乏味的状态时,真正吸引观众的恐怖片最终来自于未知和想象,成熟的商业电影模式制约了制片人的规模,艺术创作与赚钱的矛盾在于在最受欢迎的电影中也是一瞥。
在电影里猝不及防的意外接二连三,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能让你难逃“死神”的魔抓,夸张到上厕所,烧开水,逛街,发呆,看病各种各样的情境下都有可能让自己丧命。甚至有好多人在看完后的数日都依然拥有散不去的心理阴影,出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
个人认为这部电影完全抛开了逻辑,完全就是放开了给观众一种视觉上的“盛宴”,各种场面让喜欢这类型片子的人简直看的酣畅淋漓,大呼过瘾。对于刚接触的人来说,也是刺激到不行的一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