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母亲过世,父亲可以自己分配房产么
如果房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首先需要分割,父亲母亲一人一半。父亲的那一半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而母亲和各子女都可以继承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一般均分。母亲分的财产是可以立遗嘱留给任一个子女的。具体怎么分最好协商,否则很容易引起争议,伤害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条件好的母亲可以说服他们放弃继承。最后可以由一个人分到房产,其他有继承份额的可以要求折价补偿。
儿子出钱为母亲购买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母亲过世后,儿子是否有权单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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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出资购买房产,房产证上写母亲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完成后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撤销赠与。房产属于你母亲后,你母亲有处分的权利,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不会因为你出资就有单独继承的权利。
特别提示如果因限购政策存在代持房产的情况可以做好书面协议。
儿子出钱,登记在母亲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视为对母亲的赠予,且登记过户。
母亲作为不动产所有权人,有权利自由处分该房屋。如果百年之后,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你有兄弟姐妹或者父亲还健在,那就涉及法定继承的问题,所以房产未必就是你一人的。
儿子出钱为母亲购买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名字,母亲过世后,儿是是否有权单独继承?儿子为了赡养母亲,是母亲有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出钱为母亲购买商品房,这是儿子对母亲的一片孝敬之心,也是儿子对母亲的赠与,
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子,房子应该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当母亲去世后,她的父母和其关糸人也已去世,她的财产应由配偶,儿子,女儿,共同继承,虽然是儿子出资购买,但是母亲生前没有遗嘱,所以儿子是无权单独继承。假设,母亲临终前留有遗嘱,遗嘱阐明房子应归儿子所有,那么,母亲的房子则由儿子单独继承。
谢谢邀请。
不一定只有儿子一人继承。分为几种情况:
既然写了母亲名字,就属于母亲的财产,她去世,她的房产就变成遗产。不知道父母是否都健在。以及姥姥姥爷是否健在,还有自己有几个兄弟姐妹。
如果父亲母亲都健在,且在婚姻存续期间,自己给母亲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母亲去世,房产由母亲的配偶、母亲的父母、子女继承。儿子只是属于众多继承人中的一个。当然,如果姥姥姥爷都先于母亲去世,那么,只剩配偶、子女继承,如果父亲也早已不在,母亲只有自己一个儿子,那么,房产基本就是儿子一人继承。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只要有下列一种情况出现,都不能是儿子一人继承:1、姥姥姥爷还健在或者一方、双方在母亲之后去世;2、父亲健在,或者父亲是在母亲之后去世;3、父母不只有自己一个子女,还有其他子女。
因此,是否是儿子自己一人继承,要看是属于哪一种情况。
对此问题我是这样的观点。
一、如果不存在套数限购或担心夫妻共同财产说不清,直接将房产证办在自己名下,让母亲有房住是最终目的,何必绕那个弯;
二、如果是事出有因或一时心血来潮,合同签字、缴款(首付+贷)房产证名已为母亲名下,并且母亲的遗产继承人又不仅是你单独1人,最好保留自己缴款银行凭证,证明房子为自己一人出资,将来遗产分割时有让其他人放弃的理由;
三、预留遗嘱:由母亲书写遗嘱:我的名下房屋一套×间×厅XXX平方,愿由子XXX继承 (注:原本就是×××一人出资并修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四、在母亲无遗嘱,你是唯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按遗产正常程序继承。
我国对不动产的产权确认是登记原则,儿子给母亲买房登记给母亲属于赠与,那母亲死后房子属母亲遗产。如母亲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儿子买房时与母亲签订了房产登记的代持协议,则房产属儿子的财产,需要通过确权解决。
房屋拆迁后,母亲死亡但父亲健在,未拿房子产权证,现在想要进行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情况没介绍明白,不清楚你到底问什么?母亲不在,父亲在,拆迁时,夫妻财产你父亲可以去办手续,因为婚后财产夫妻共有,虽然你父亲不是户主,但在房管登记部门底档中家庭成员中是有登记的。如果你问的是要处分安置的新房,也要由你父亲初始登记后,再由你父亲处分,你无权出面处分。你父亲处分就包括继承、赠与、买卖等。安置房不可能直接填写上你的名字。
1、动迁分的房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是母亲已经去世了
2、首先需要把房产证办理出来,政府有同意的办理规定,需要满多少年方可办理方可买卖
3、因为母亲已经不在了,所以这个时候关于母亲的份额继承问题如果有遗嘱遵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需要子女和父亲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接受或者放弃继承
4、第3步办理完之后才能办理新的产证出来
5、新产证办理出来之后就可以正常买卖了
父亲过世后房产自动在母亲名下吗
在许多国家,当父亲过世时,房产通常不会自动转移到母亲的名下。
房产的归属通常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如继承或遗嘱执行。这些程序可能包括遗嘱认证、遗产分配和产权转移等步骤,以确保合法所有权的转移。
因此,除非经过法律程序明确确定,否则房产不会自动转移到母亲名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因此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关于这个问题,这取决于当时父母的财产分配情况。
如果父亲在去世前没有在遗嘱中规定房产归属,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没有签订财产协议,那么房产将按照当地的继承法进行分配。
如果父母是共同所有房产,那么房产将自动转至母亲名下。
如果父母是分别所有房产,那么房产将被分配给父亲的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母亲将无法自动拥有房产。请注意,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同,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你好!首先要考虑房产登记证上的所有人及其共有情况,如果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则需要进行房产继承,应该遵照相应的继承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经公证后才能在母亲名下登记。
其次,如果房产登记证上有母亲和父亲的名字,则应该看房产登记证中共有情况的具体要求,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认。继承程序需要很仔细的处理,建议请律师进行指导。
父母婚后共有一套房,长辈均已去世并且父母没有遗嘱,该房产应该怎样继承
一、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在父母之前去世,并且父母没有遗嘱,房屋由他们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
继承房屋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父母之后去世的,并且父母两人先后去世的且没有遗嘱,房屋由他们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父亲去世后,房屋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妻子、子女、父母。
母亲去世后,房屋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父母。
因为房屋有数个法定继承人继承,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其他继承人可以继承份额留给子女或转让子女,有子女办理房屋产权人继承变更登记。
三、目前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已不强制要求继承公证事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业务时,持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可以直接办理;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需要发函核实申请材料,公示房屋继承事项,公示期60日。
继承公证可以节省不动产继承办理时间,虽然快捷但繁琐和费钱。未办理继承公证,需要至少两个月以上时间,但手续省事还省钱。
详细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前往或电话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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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父亲有权独自处理房产吗
有权。
父亲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的,父亲只占有一半,另一半需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
对于房产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你好!母亲死了父亲有权处理房产,但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以及通过继承获得的那一部分。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死者拥有一半的财产,而这一半财产可以由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应当均等。
如果亲儿子去世,父母花钱买的房子会留给儿媳妇吗
主要看儿媳妇改不改嫁,儿媳妇有没有孩子,再看公婆为人 。
我们这里常有的做法是。
如果儿媳妇不改嫁,愿意守着孩子过,婆婆家也没有女儿,一般情况下婆婆会让儿媳妇找个上门女婿,然后儿媳妇变女儿,等老人过世之后,家里的所有东西都会给儿媳妇,首先要婆媳关系还可以。
若是儿媳妇要改嫁,不愿意带走孙子,公婆多半不会干涉儿媳妇,即使有女儿,他们也会把所有东西留给小孙子。
还有一种,就是儿媳妇带着孩子改嫁,平时和公婆有来往,多半东西也不会给孙子,他们会给女儿,如果没有女儿,也会给近亲。
公婆会把东西给谁,主要取决于,谁会照顾他们老年生活,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有血缘就给,也不是无血缘就不给。
我们这里有一个婆婆,儿子死后,媳妇又找了一个上门女婿,男人也拿婆婆当亲妈,婆婆住院的时候跑前跑后,后来分财产,亲女儿没得到一分钱,全都给了儿媳妇。
因为,女儿就仗着自己是闺女,嫂子是外人,认为嫂子跑再勤也白搭,得知结果后,女儿大骂亲妈胳膊肘往外拐,别的邻居都看不下去了,问女儿你妈生病时,你怎么没想着你们是一家人。
但是,凡事也没有绝对,也有极看重血缘的,因为人往往越老活的越明白,所以还是正常的多点。
如果,你愿意把公婆当成亲生父母,还是很有希望的,若只是想要房产,并不想管老人,那就白提了。
首先这很过分,人家儿子都没了,再把人家房产带走,这不是逼着人家去死吗?
退一步来说,即使你觉得他们死就死呗,那也不要提,现在老人都精明,不到死都不会把存款拿出来给亲生儿子。如今儿子不在了,他们更不可能拿出来给儿媳妇的,他们也害怕儿媳妇会带着东西改嫁。
所以,真想要房产,就去努努力尽孝心,若是想白得,就死心吧,得不到再丢了自己的脸,就尴尬了。
得看具体情况,如果父母有房子,有收入,并且与儿媳妇孙子关系和谐,房子可以留给儿媳。如果父母就这一套房,无收入,不能直接给儿媳,至少按法律进行遗产分配,如果儿媳妇条件还可以,最好让老人住到老。
如果是婚前买的,属婚前财产,父母和儿媳、孙子、孙女可共同继承,平均分割房产;
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属婚后财产。夫妻各占50%,儿子的那50%部分,由于父母、妻子、儿女共同继承;
如果父母有自己的住处,又有孙儿孙女,媳妇和公婆关系不错,爷爷奶奶可能会将自己的份额送给孙子孙女。
首先必须是公婆自己有另外的安身之所,儿子是亲儿子;儿子儿媳婚姻合法,并育有孩子;儿媳妇长辈去世,自己没房,确实无依无靠;家里其他人没有意见;最重要的是儿媳长幼有序,懂事明礼,对于公婆尊敬,必竞是承人恩惠,必须怀有感恩之心。房子是1⃣️笔大钱,不可能随手赠与,一个外姓儿媳,做好本份,公婆自不会亏待,如果理直气壮,恐怕要房终是南柯一梦!
我国法律规定婚前购买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得看父母的态度了,怎么表态都不违法,但是于感情来说每家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有种情况,就是父母儿子媳妇一套房子,一般就是住在一起。如果儿子不幸离世,其实媳妇愿意还是可以和老人们住一起,一切照旧,就是少一口人了。媳妇不愿意的话就自己搬出去。把老人赶出去把房子转到自己名下那是于情于理不合适的。
这事看情况的,很悲哀的事白发人送黑发人,若父母都有老窝,儿子当爸,老人孙子,都会将买房屋给儿媳吧,儿媳还带着孙的,儿媳若改嫁亦也写孙子名字,当然了还经双方司法鉴定,老人走向的是夕阳下的时光了,房产带不走,若儿媳没有儿女那当别论了
房产证是父亲去世后办理的,写的母亲名字,此房还有父亲的一部分吗
您好,这个问题将分为购房款的优惠部分、购房款的情况来讨论。
第一,从房款优惠部分,使用了已故配偶工龄购买房改房。
情况描述:母亲使用了您父亲的工龄,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房改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在房产中有对应的份额。
确认方式:可以通过调取房改房中有关工龄优惠核算等档案材料,确认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份额核算:目前使用比较广泛使用的核算方式,是以用工龄折算的优惠额度与购房款之间的比例为原则,进行核算。
第二,从出资方的角度。
(1)如果在购房时,没有对父亲的财产进行继承,且母亲出资。
那么当时的出资款很有可能还是属于题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房产的性质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在房产中有份额。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母亲的出资款是其个人财产。
(2)如果在购房时,已经对父亲的份额进行继承,且由母亲出资。
那么当时的出资款应该很明确属于母亲个人的个人财产,房产也就属于母亲个人财产,父亲在其中没有份额。
(3)如果在购房时,其他人,例如子女进行出资。
那么出资的行为视为赠与,只要出资人表示这房子是赠与给母亲的,房产也就属于母亲个人财产,父亲在其中没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