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车祸!周至县法院执行干警再现“教科书式施救”, 你怎么看
8月1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公务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立马下车救人,维持现场秩序,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
当天上午10点许,周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军、执行干警任龙、朱焜之、刘伟、何坤五人外出办案,警车由东向西行至四屯镇东阳化村西时,看见前方右侧车道在有一名男子躺在马路上,有摩托车侧翻在路边大树旁,伤者屈身蜷躺在距离摩托车约3米处,头部血流,昏迷不醒。
见此情景,赵军副局长果断迅速组织开展救援活动,指挥干警刘伟将警车停放在距事故现场10米余处的马路右侧,开启警灯,让干警何坤在事故现场左边摆放警示标志,提示由东向西车辆减速慢行,以防止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一边指挥任龙、朱焜之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电话,一边组织法院其他干警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了疏通,积极保护好现场,疏导过往车辆,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干警朱焜之俯身蹲下查看了伤者随身携带的物品,以确认伤者是否携带身份证明和通讯工具,以便及时和伤者家属联系。
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执行干警协助医务人员对伤者伤口进行处理并一块将其抬上救护车,赵军副局长和干警朱焜之还向随后赶到的交警队出警民警做了谈话笔录,待救援工作结束后,干警们继续踏上执行公务之路。
近年来,周至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思想道德引领队伍建设,涌现出“陕西好人”刘彩虹、法警队干警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形成了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浓厚氛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蔚然成风,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甘肃天水一公交车与急救车相撞致1死14伤,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近日甘肃一辆救护车,闯红灯撞上正在绿灯通行的公交车腰部。造成公交车失去控制撞断桥的护拦,坠入桥下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十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根据媒体视频显示,当时公交车是绿灯通行。救护车是闯红灯,但开启了警灯,视频好像没有听到警报声。救护车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后,原地停了下来,而公交车并不幸运,失控坠入了桥下。
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红灯限制(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军车、以及特殊抢险作业车等)。但前提是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必须开启警灯和拉响警报,其他社会车辆应主动让行。
甘肃这起救护车闯红灯,将公交车撞入桥下,该事件应是救护车司机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闯红灯,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和十几人受伤公交坠桥事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没有确保安全通行,闯红灯造成了交通事故,应该承担主责。如果救护车没有执行紧急任,闯红灯造成了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公交车虽然是绿灯,当听到了警报声或看见了救护闪着警灯,没有减速停车,让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应该承担次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3人重伤,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司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监外执行。
提醒司机朋友们,无论你开的是救护车,也必须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特殊路权闯红灯通行。不然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
救护车严重交通违章责任事故
公交车按绿灯正常行驶,行至一桥附近,右侧突然冲上来一辆救护车,撞上公交车,惯力使公交车撞坏护栏,公交车从桥上掉入水中,造成1死14伤的严重交通责任事故。
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里强调特种车辆包括医院的救护车(120急救车)"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就是能安全通过的前提,前边有车和行人通过,不能以救护车特殊为由,硬往车和行人身上撞。不能以1死14人伤的惨重代价来救一人。把装满乘客的公交车撞下桥1死14伤,你这救护车也不能离开事故现场,更拖延时间了。撞上公交车那么大的力量,救护车本身没有损坏吗,拉的病人没受震动,危及生命吗?
责任如何界定?我说救护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什么特权。什么车什么人,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1死14伤的责任救护车负全责,由救护车所在单位负责对1死14伤乘客的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道肇事罪的司法解释,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肇事司机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救护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件事是典型的特权,跟霸道遇到一起了。城市里面,公交车是最霸道的,救护车的特权驾驶员以为拉响了警灯就万事大吉了,在视频中看救护车的速度应该在60迈以上了吧?从这件事我感觉是体现了两位驾驶员的个人职业环境养成的心理问题,完全忘记了作为驾驶员的安全要求,我也是一名司机,在单位我一个人要开大小四台车,一直以来我觉得不出事耍特权,你很牛。出了事你自己是担不起的!
急救车全责,公交车绿信号正常行驶,急救车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闯红灯,撞到了公交车的后轮位置,而且急救车没有减速,把公交车都能装翻车?!我想多说一句急救车司机:你的车飞的有点低呀!
从视频画面看,公交车是绿灯直行,急救车是闯红灯,而且造成了公交车冲破护栏坠桥,导致1死14伤,肯定是救护车全责。虽然救护车救死扶伤重要,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闯红灯,但是也要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和自身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其实是对“紧急避险”行为的法律规定,就是为了避免大的合法损失(如生命),而侵犯其他明显小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件明显是不符合条件的,因为侵害的权益不可控。
现实生活中,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安全的前提,不管谁有怎样的特权,总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实施。但是该救护车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没有保证基本的安全,而贸然采取闯红灯的做法。他起码要确定没有车辆和行人通过的情况下,或者车辆和行人已经采取让行措施,才能闯红灯。
我们经常说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就是要求权力的实施有规范性,而不是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当地管理部门如何处理,还有待调查。但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急救车明显超速、闯红灯,且造成人员伤亡,不仅仅是交通违规,司机很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或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为我们敲响警钟,遵纪守法莫任性。
一、救护车在经过红绿灯交叉路口时,没有放慢速度横冲直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救护车司机胡某为病人抢救拉警报快速行驶没有错,但是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横冲直撞,不顾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这也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政策和精神。特别是在城市交叉路口遇到红绿灯时,就是要撞红灯,也要眼观六路,看是否有危险因素的存在,只有安全通过,才是真正保证病人及同行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起事故中,笔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一是公交车是正常行驶通过交叉路口的路灯指示,而且在城市道路中行驶的公交车,速度本来就不快,甚至比一般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的速度还要慢,属于正常行驶;二是救护车是属于拉着警报撞红灯,但是司机没有注意十字路口周边的安全,高速冲过红绿灯,致使与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从其碰撞公交车的结果看,公交车在被撞后碰上桥上的护栏掉到了桥下。就知道当时救护车的速度和撞击的力度有多大。这个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测量的出来,所以笔者认为救护车司机超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救护车司机和其单位要承担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中,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据媒体报道:事故中,造成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伤势较重(其中1人系救护车救送的危重病人);11人轻微受伤,正在留院观察;2人经医院检查身体无异常,自行离开。
造成这么多的人员伤亡,将有一大笔的赔偿费用。如果交警部门判定救护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救护车司机实施的是职务行为,那么司机及司机所在的单位就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你见过哪些匪夷所思的车祸现场
匪夷所思的事故现场?对一名交警来说,不存在的。。。。好吧,匪夷所思的真没有,惨的确实很多,给你讲个印象比较深刻的。大概是12年的冬天,一辆拉生猪的货车在我那朝左侧翻在中央护栏上,生猪跑了满地都是,被压在车下的猪也死了不少。我们把副驾驶从车上救出来,说驾驶员还在车下,车下有人就不敢用吊车把货车吊起来了,于是我们继续找人,后来实在找不到,初步判断人被这样压在车下肯定活不了了,于是吊车,结果吊起来也没找到人。我回头看看那几十米被压坏的护栏,估计人是侧翻时从车上掉出来了,于是大家朝回找,结果还是找不到尸体。你想啊,这一路上猪死了不少,也有很多在掉出车时挤在护栏上被搓碎了的,碎肉加上绿化带里被带出来的泥巴和在一起,满地都是,又是晚上,加上在下雨,很难看清地上到底是泥巴还是一块猪肉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最后在清理过程中,一哥们一脚踩到了一块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一块头皮,上面带着不少头发。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这驾驶员也跟那些猪一样,从车上掉出来被挤在护栏上,在车和护栏的互相作用下被搓碎了。从那货车接触护栏侧翻到最后停下,大概70多80米距离,那驾驶员和他拉的生猪就一起撒在了这一截中央隔离带里,大部分都分不清了,最后找到大块点的人体组织就只有一块头皮、左右大腿各一块肌肉以及一块小腿肌肉,其他都没了@_@
所以大家雨天开车过弯时一定慢点,提前减速,别去迷信自己车技好车况好,人一死什么都没了,特别是货车,人死了赚再多钱也是别人的。事故见多了,我现在开车是越来越胆小。
最后祝大家平平安安出行,开开心心回家。
4月23日(星期六)下午14:00许,我到淮海南路联盛广场附近购物。在公交站台旁边,看到有个人躺在地上,几个交警与辅警在忙碌着。我就走过去,靠近观察。
躺在地上的人是个约四十多岁的男人,很健壮。脖子上挂着一个某工地出入证的牌子,应该是个建筑工人。这个人头上有血,有呼吸,也不呻吟。一顶头盔散落在身旁,头盔上也有血迹。公交站台的水泥台的边沿上也有血迹。一辆电动自行车停靠在离站台不远的路边。
听一个辅警说,这个人骑电动车撞到了栏杆上,头部又撞上了公交车站的水泥边沿。
这时候,一辆120的救护车急驰而来。车上下来了几个医护人员,打开车的后门,从车上拎下一副担架,医护人员蹲在地上,把那男人弄到担架上。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骑着辆电动车也赶到现场,像是那个男人的妻子。女的不停地呼唤:“某某,你怎么了?”那男的紧闭双眼,也不答话,看样子伤势很严重。
救护人员把担架一头放在车上,另一头放在地上,使劲一推,担架就滑进了车里。这里离二院很近,要不了几分钟就到了。女人骑着电动车也跟着车子走了。
辅警捡起那顶沾血的头盔,挂在那电动车的车把上。围观的群众也就散了。
骑自动车把自己撞伤了,应该算是比较奇葩的车祸了。幸亏男人戴着顶头盔,跌倒在地时保护了大脑。要不然,很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我当时想掏出手机拍两张照片,又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就按下了这个念头。
任何时候都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尤其是驾驶各种车辆,稍微有点不慎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这个男人的伤势不知怎么样了?也许经过医院的治疗,已经生命无虞,安全渡过危险期了吧。
谢邀:
2012年西藏昌都夏季某一天,局属公路养护段一名领导在返回驻村途中不幸车祸死亡。接到通知,我立即随一名局领导和一名运管人员赶赴现场,此时交警已处理车祸现场。
一、车祸情况简介。经我们一行察看车祸现场,怎么也想不到段领导会在这里出车祸。一是车祸地形属左转大拐弯,但路面很宽(可同时停放三辆大货车),当时对面没有会车。二是段领导开的是5~7人座的面包车,车上只乘坐3人(段领导和他儿子、背包客)。三是段领导开车技术好(有驾驶证),且经验丰富,年龄又在50岁之间。四是根据公路上的轮胎印,我们判断段领导夜间没有休息,且车速太快,没有或来不及打方向左转弯,车就直接冲向标志牌,车把钢管制作的标志牌撞弯后,距离山岩下大约还有2~3米远,也就是说段领导还有第二次打方向左转弯避险的机会,可惜,车却冲向200多米深的山岩下,造成车毁、2死1轻伤事故。
二、交警通报情况。第二天,我们一行怀着沉重的心情,拜访了当地交警部门,交警通报的情况和我们察看推断的情况基本一致。
三、事故处理结果。一是责任自负。交警认定驾驶员(段领导)因疲劳开车和车速太快,车翻滚岩下造成2死1轻伤重大交通事故(段领导和背包客当场死亡、段领导儿子受轻伤),面包车翻滚岩下车毁。二是背包客情况。经交警查实,搭乘面包车的背包客,系广州一名大学生,因徒步到西藏旅游,途中被段领导好心邀请乘车,其赔偿等一切事宜概由驾驶员(段领导)自行承担。
留下两个疑问(匪夷所思):一是路面那么宽,怎么不打方向左转弯?二是面包车翻滚岩下深200米,被彻底砸烂车毁(车内无空间),车内3人都不可能生还,但段领导的儿子却报警救助?(其儿子被交警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只是轻伤)。
大英一救护车碰撞后侧翻,还好无人受伤, 你怎么看
救护车救人,的确需要争分夺秒!但同时还要注意安全!警报声,双闪等!提高安全的一定要合理利用!作为普通车主可以提前注意到救护车辆,并加以避让。希望广大车主,及时主动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社会和谐不是靠个人,而是靠大家
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社会车辆应该避让,现在一些社会车辆的驾驶员确实是素质不高,还有一些是不懂交规,所以导致事故,个人认为对不避让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驾驶员培训力度。
救护车是在人员生病危机生命时通过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用的!一分一秒也许就挽留了一个生命!
交通法明确规定,行车中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社会车辆必须减速让行,必要时停车让行!你作为中国的公民,行车不避让随意变道,这点素质都没有吗?
救护车司机你救人心切我们都理解,但你自保都成问题,你如何救别人!我真的担忧了
大货车侧翻,一车橘子被当地村民抢了,货车司机哀求村民可怜可怜自己却无济于事,对此你怎么看
村民的行为主要受社会风气影响,与教育程度关系不大,社会风气受诸多因素影响,但归根结底都取决于正气是否得到提倡,若这个社会方方面面都体现正气,村民以及其他所有的人才都会做出令人称赞的行为。
这是个例!也有好人!
一家4口旅游途径村庄,车辆转弯不慎落水,多位村民7分钟救4人!
近日,福建莆田市交警部门,发布一条监控视频录像,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画面上一辆白色汽车穿过狭窄的街道,或许是车主没料到前面会出现一条河,在猛打方向盘之后,汽车终究没能拐进窄小的道路,而是径直掉落河里。
据悉,白色汽车上载着一家四口,本来是打算全家出游,却没想到在途径村庄的时候,由于摸不清路况,以致车辆翻落入河。
让人泪目的一幕随之出现,先是一位白色背心的老人闻讯赶来,招呼着附近的村民一起下河救人,路过的行人和环卫工也随之加入到救援工作中。
鉴于驾驶汽车的男子离河边最远,且因安全带的原因,施救难度较大,村民合力先将坐在副驾驶的女子救出,随后又竭尽全力地救出后座的两个孩子。等到救援村民数量越来越多,有人安抚女子和两个孩子,也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最终河里的7位村民成功救出男子,4条人命全部生还。
值得一提的是,从白车落水到救援成功,仅仅过去不到7分钟,这短短的7分钟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村民的善良是能够救命的。
大约半小时的时间,救护车赶到现场,将昏迷不醒的男子抬上彻,经过后续诊断治疗,男子身体状况已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