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鱼塘主人许可,从四面有铁丝网破洞的地方进入钓鱼,落水溺亡,塘主要担责吗
请问 劫匪到银行抢劫 在砸玻璃的过程中 割破了手部动脉 导致死亡 请问你 你是不是也要银行赔钱呢? 因为是他们的玻璃割了你啊…… 做人要厚道不要这么无耻
未经鱼塘主人许可,从四面有铁丝网破洞的地方进入钓鱼,落水溺亡,塘主没有任何必要担责。
没有得到鱼塘主人的同意,就擅自进入,这属于强盗、小偷行为。
而且,问题问得非常清楚明白了,鱼塘周围四面有铁丝网,但是铁丝网上面有破洞。
很明显,鱼塘是私人财产,明明有们不进入反而要偷偷潜入。
目的自然是为了偷取池塘里的鱼,然而,结局是鱼没偷着,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侵犯他人财产在先,死亡在后,小偷行径,死了也白了。
池塘主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且,我觉得池塘主人不仅不需要承担责任,反而还要状告小偷。
无缘无故跑到自家的鱼塘偷盗,东西没偷着,反而把自己弄死了,一池子的鱼日后怎么卖出去?
要知道死人之后,谁还敢买池塘里的鱼,池塘里的鱼是塘主用特殊秘方喂养出来的。
吃的食物市面上根本买不到,一池塘的鱼至少能买个百八十万,这笔损失小偷家属若是小偷家属前来闹事,找麻烦,索要赔偿。
那就,必须让小偷家属,把池塘的损失赔了。
先赔个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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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过差不多类似的问题,6旬老人爬树摘果子摔死。
行为人以一个错误的行为开头,造成一个错误的悲哀的结果。应该自负其责。
这一场官司,法院判决:
景区没有警示告知,承担5%责任!
老人不顾年纪,强行上树
导致自己摔亡,承担主要责任!
即使如此,那些偷的抢的如果因为偷或抢伤了死了,偷的抢的及其家属不还是可以说,你的警示牌、告示牌、说明牌,警示的不到位,告示的不清楚,说明的难以理解?
大实话:对于这种由个人主观行为造成的意外事故,应该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有时候要是赶上点背儿,那真的是喝凉水都塞牙。最近就在网上看到了这么个事情,故事说的是老王在村子里承包了一个鱼塘,但是因为村里有些人不老实,老喜欢没事去鱼塘偷着钓鱼,虽然老王有几次也确实看到了,但是碍于面子也就没说什么。但是,这却使得一些人更加肆意妄为了,一些人甚至干起了偷鱼卖钱的勾当。为了避免鱼塘的鱼被偷,所以老王就在鱼塘周围设置了铁丝网,确实,这样一来村里人也知道啥意思了,所以也就没人再去老王的鱼塘偷鱼了。然而,就是有些毅力坚强的主儿,一天晚上,村子里的刘某伙同村子里其他两个人从铁丝网的破洞中偷偷进入鱼塘钓鱼,但是,很不幸的是,刘某却在这次偷鱼过程中不幸溺水死亡。对此,刘某的家人认为,正是因为鱼塘的铁丝网有破洞,才致使刘某进入鱼塘,认为是老王的管理漏洞,所以要求老王赔偿10万元。
诚然,就鱼塘铁丝网有破洞这个事本身来说,确实是老王的管理疏忽问题,老王是具有一定的管理疏忽责任的,但是,刘某家属这个索赔要求却是不合理的。
首先,就刘某的偷鱼行为来说,虽然可能其偷盗财物价值并不高,但是却是还是属于偷盗行为,仍旧是属于违法的。并且,我们应该注意到的一个关键点是,造成刘某死亡的关键原因是因为自己偷鱼,而不是因为鱼塘的管理问题。因为,如果按照刘某家属的说法要怪老王的安全管理疏漏的话,那本应该是刘某就是在正常情况下站在鱼塘边上落水死亡,比如说因为鱼塘周围没有栅栏防护导致其落水死亡,这时候老王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要跳楼,你总不能去怪楼房的护栏做得太低吧,这是一样的道理。
然后就刘某家属的索赔要求来说,这真的就是属于无理取闹,典型的仗着自己家人死了欺负人。别的我就不说了,咱们假设一下如果一个小偷去警察局偷东西,然后因为自己疏忽大意死了,我就不信这些家属回去警察局闹事要钱,所以,这就是典型的欺负人。而刘某在这件事中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道是错的且有危险的情况下还去做,那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
当然,这里也要说个题外话,如果这次是因为一个未成年人钻过铁丝网的破洞进鱼塘偷鱼,那老王就肯定是要承担的责任的,毕竟,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还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我就纳了闷儿了。从小妈妈就告诉我们,水会淹死人。火会烧死人。树高高的爬上去掉下来也会摔死人。凭什么这些七老八十的成年人。还需要我们写一个告示牌挂在这儿,告诉他们会摔死人。水会淹死人。难道都是一些弱智吗?
这样的案例,是否在生活中是否有,不得而知,查了下相关报道,没有这样的案例,不知道提问者是身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是自己遇到了,又或者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新闻?
未经过鱼塘主人许可,四面有铁丝网破洞,个人进入钓鱼,发生落水事件,导致钓鱼者死亡,我个人觉得是不用承担赔偿的。
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家属肯定会起诉,觉得鱼塘管理方没有承担起安全职责,在家属看来,如果没有铁丝网破洞,钓鱼者就不会进去,也就不会发生溺亡事件,一般来说,这是家属起诉的理由,我看也有自媒体发文说,有遇到这样的案例,家属赔偿十万(下图)。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国民只要遇到死人了,咋样都要找个理由,要一笔钱,记得去年还发生过老头子超市中风摔倒死亡,家属向超市要11万元赔偿费,被拒绝后,家属就用花圈把超市门堵了,前一阵子,还有一个案例,发生在上海,男子去上海医院治病,期间心情郁闷,从医院出来后,钻进附近一个工地楼顶抽烟,不小心掉下死亡,家属觉得工地没有完全围起来,给其他有自杀倾向的人提供了可趁之机,所以,起诉工地要求赔偿,最后被法院驳回。
此类奇葩案例比较多,这个鱼塘的,跟上海案例比较相似,原因都差不多,未经许可,你私自进入别人领地,出现了死亡事件,跟鱼塘是没有关系的。
这是我的地盘,你私自闯入,首先,那就错了,其次就是,我赔偿,依然得有理由,你的理由是我没有把鱼塘彻底围起来,有安全隐患,如果小孩子过去,掉下去咋办。这些理由也不成立,要这样算,很多地方都有安全隐患,到处都是河,小孩也有可能掉下去,大人也有可能掉下去,难道真出现象河流发生溺亡事件,你还起诉河域管理方?
你是大人,知道哪些事情不能干,哪些事情能干,你去偷别人鱼塘的鱼,本身就是错误在下,偷别人东西,不小心溺亡,跟鱼塘主人没有关系,鱼塘主人没有犯罪动机,也没安全责任,你是成年人,有自我安全意识,明知道鱼塘有危险,你到跟前去,出现了意外,自然是自己的责任。
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又何来责任呢?
很多人爱钓鱼,但是目的各不相同,姜太公钓鱼,那是坐等有缘人,是为了一展抱负;有的人钓鱼,那是修心养性,图的是一个“乐”字;还有的人,钓鱼不是为了钓,而是为了鱼。对于一心为鱼之人,流水河肯定不是他中意的菜,技术再好,如果河中无鱼,就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样,只能干瞪着眼而无计可施。
鱼塘多好,水波不兴,满塘皆鱼,对于技术好的人,真是如鱼得水。可是鱼塘虽好,也是有主的,无论是否有铁丝网,都是不可侵犯的他人财产。本案中,鱼塘主人已经用铁丝网来明示自己的所有者身份了,虽然铁丝网有破洞,但是这已经足矣了,就跟日记本上锁一样,本来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
刚看到一个新闻,网友热议四川绵阳被通缉的酒托女,颜值很高,不少人表示惋惜,但是长得再好看,那不是犯罪的理由,反而是暴殄天物,白白浪费爹妈给的先天优势。同样的道理,钓鱼虽是雅事,但是非请即来,那就是偷。
对于偷鱼之人,鱼塘主人对其不负有任何的安全保障义务,其遭遇不幸,那是咎由自取!
珠海三人相约钓鱼,一人落水失联,搜救两天仍未找到, 你怎么看
题主的这个问题,笔者看了之后心情比较沉重。钓鱼本是修生养性,生活工作之余的消遣娱乐活动。无需长篇大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任何时候都要主要安全!!!
注意安全!!!
注意安全!!!
再送一遍!!!
注意安全!!!
东莞男子在同沙水库钓鱼,为捡落水鱼竿跳入水库,结果消失水面, 你怎么看
钓鱼人有一种通病,大鱼拖杆的话都想追,以前我也追过,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抓到鱼,现在想想有多怕,几十米深的水库一样游过去追,万一中途抽筋什么的话,我的命还有吗?所以建议所有钓鱼人千万别去追大鱼
感谢头条邀请我回答这种咋看都没意思的问题。
好歹评论一下吧:人没了是看不回来的,只能提醒活着的吸取教训。
最后,个人给头条提个小要求:麻烦下回提醒我回答咋看有三把杆掉水里,有人下去捞还能活着的奇闻。
作为一个钓鱼人,首先我对这个人的做法是不赞同的。在不熟悉的水域尽量不要轻易下水,这样做很危险,我本身也会游泳,但是水性不怎么好,相对于鱼、鱼竿和生命来说,我肯定不会轻易冒险的。鱼竿被鱼拉跑了,首先应该用自己身边的另外一支鱼竿去捞,就是用鱼线缠绕的方法。如果被鱼拖远了,就用海杆投掷的方法来补救。有船的话就最好了,直接坐船去捡。实在不行就放弃,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至于救人的话量力而为,这不是开玩笑的!
怎么看当然不会袖手旁观,虽然我是极力反对的这样做的 ,但如果有人下水是不会不管的,本人现在钓鲫鱼都是用那种没有倒刺的钩子 就是为了减少对鱼的伤害,因为无倒刺所以会经常提出水面而脱钩掉落,有的会掉水里 ,有的会掉在岸上的,我都不正眼去瞧的,而且如果鱼翻不到水里我会用脚提下他去的,如果是大鱼都会用抄网,一般不跑鱼, 更不会让鱼把杆子拖水里的 ,因为每次都会栓好绳子的。
最后在这里提醒大家 要栓绳子,如果鱼竿下手还是看看有船没有, 没有就当花钱买教训吧。本来钓鱼就是出来玩的,没必要为了几百元的杆子下手。
我亲眼见到有个钓友为了追回被大鱼拉走三百元一支的浮漂脱衣下水,结果回来的时候力气耗尽,大声呼救,幸好岸边有根长竹子,边上的人赶紧把竹子抛过去接应他,还好他命不该绝,上岸后大口喘气,躺了半小时才恢复过来,之后估计他再也不会为了几百元去玩命了……
安全第一。前几天去钓鱼,一阵妖风把我的钓伞吹水库里了,我也没去捡,几十块钱的东西,没必要冒险,虽然我会游泳,年轻力壮,但是水下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扔了就扔了,买过就是了。还有就是不要在电线杆下面垂钓,不要在雷雨天气垂钓,现在好点的鱼竿都是高碳素的,容易导电。大鱼总会有,生命不复回!
我皱起眉头眯着眼睛看!水库钓鱼一般水深4,5米7,8米不等,再加上陡峭的岸高,鱼竿一旦不慎被鱼拖入水中,千万不能贸然下水,钓鱼是个爱好,安全第一,一般我去钓鱼都要邀请三两好友一同前往,大家相互有个照应,同去同回,有鱼获固然惊喜,空军也坦然一笑,下次再战,与钓友们同勉。
钓鱼溺水身亡的常见原因
钓鱼溺水身亡的原因有几种。
1.钓鱼所在水域水较深,钓鱼位置选择容易滑入水中从而产生溺亡
2.抛鱼竿用力过大,,身体前倾惯性跌入水中,不会游泳产生溺亡
3.收竿时,鱼不断跳跃,钓鱼者抓鱼心切,一不小心翻入水中溺亡。
4.鱼钓了一天,辛苦了,想洗个澡,因不会游泳,跌倒深水中,不幸溺亡。
两人相约钓鱼一人落水另一个有责任
两个人相约钓鱼,一个人落水,另一个人对他这一行为是没有责任的,但是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施救或者寻求别人的帮助。不管什么情况,什么时候见义勇为,是我们的本能。最需要帮助的人是以元首,也是我们做人最基本的底线。难道有人落水?我们即使施救,如果能力不足,要学会呼救他人,一起来帮忙
钓鱼时溺水而亡,你觉得谁应该承担责任
都是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安全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如果钓鱼的地点在野外,责任自负。如果是那种营业性质的钓场,则经营者要承担一定责任。
钓鱼一般来讲不是高度危险行为,相约一起钓鱼的人不行成共同危险行为,因此相约一起钓鱼的人没有救助义务所以不承担责任。
野钓时发生溺水死亡,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自身原因溺水而亡,当然责任自己承担。如果在钓鱼时被别人推入水中溺水而亡,或者钓鱼时被陨石砸中掉入水中溺水而亡等等情况,可以追究他人责任。
三人一起去钓鱼一人落水身亡要不要付刑事责任
三人一起去钓鱼一人落水身亡,其余两人不用负刑事责任。
三人钓鱼,一人不慎落水身亡是意外事故,河水可以钓鱼,但河水也会淹死人,不会游泳的人落入深水中就会淹死人,。三人钓鱼为了互不打扰,都离开的比较远,如果其中一人落水,其余两人发现进行了营救,但没成功,不存在推,挤,有意谋害,就不承担刑事责任。